污染源是指因生產、生活和其他活動向環境排放污染物或者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的場所、設施、裝置以及其他污染發生源。污染源普查即是對污染源數據的清查和統計。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,是掌握我國環境狀況的重要手段。
開展污染源普查的目的:
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是,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、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,了解主要污染物的產生、排放和處理情況,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、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,為制定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、規劃提供依據。
開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義:
污染源數據是重要的基礎環境數據。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,是掌握我國環境狀況的重要手段。搞好污染源普查,準確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況,有利于正確判斷環境形勢,科學制定環境保護政策和規劃;有利于有效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,切實改善環境質量;有利于提高環境監管和執法水平,保障國家環境安全;有利于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,促進經濟結構調整,推進資源節約型、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。污染源普查不僅是一般意義上的一項環?;A工作或者重大工程,更是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非常重要的基礎工作。通過普查對研究制定經濟社會發展戰略,調整優化經濟結構,轉變經濟增長方式,都具有重要的意義。
污染源普查的目標和任務:
一是掌握各類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況。要認真查清工業污染源、農業污染源、生活污染源、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的數量、行業和地區分布,主要污染物種類及其排放量,排放去向,各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和污染治理水平等情況。
二是完善環境統計體系。要根據普查結果,建立國家與地方各類污染源數據庫,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。以此為平臺,改革環境統計調查體系,建立更加科學的環境統計制度,不斷提高環境統計數據質量。
三是搞好普查成果的開發應用。要對普查數據進行系統分析,深入研究,著眼于經濟增長和環境保護的“雙贏”,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,切實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。
四是推動環境監管能力提高。以普查為契機,找出環境監管的薄弱環節,改進監管措施,調整監管重點,健全各級環境監測、環境執法監督體系,提高各級環保部門尤其是基層環保部門的監管能力和水平。
五是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,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,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。